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)的英文缩写。世界上许多机构都有自己对VOC的定义,其范围有所不同。例如,美国ASTM D3960-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。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(EPA)的定义为: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除CO、CO2、 H2CO3、 金属碳化物、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以外,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。世界卫生组织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 WHO)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定义为室温下饱和蒸汽压很过133.322Pa、沸点在50~260°C的易挥发性有机挥发物质。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 4618/1- 1998 和德国DIN 55649- 2000 标准对voc的定义是:原则上,在常温常压条件下,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(或)固体。同时,德国DIN 55649- -2000 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,又做了一个限定,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,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"C的任何有机化合物。本书以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为准。WHO按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沸点将其分为四类,即沸点在0~ 50°C的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VOC)、沸点在50~240°C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、沸点在240~380°C的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SVOC)和沸点在380°C以上的颗粒状有机物(POM)。 一般在研究和生活中提到的VOC的沸点在50~ 260°C之间。从木质人造板中释放的VVoc主要是甲醇、甲酸和乙醛;表面处理所用的溶剂、木材中的乙酸和萜烯属于voc;挥发性较低的SVoC会长期缓慢地释放,分子量较高的萜烯和表面处理剂的残余物属于这一类。VoC按化学结构,可进一步分为烷烃类、芳香类、萜烯类、卤烃类、酯类、醛类、酮类和其他化合物等8类。
多数室内Voc的单种化合物浓度很低,一般不很过50μg/m3,但有些化合物,如甲醛和苯系物等具有普遍性,在多数住宅和办公的楼室内环境中基本都能检测出来,浓度也较高。由于VoC的种类很多,单个组分的浓度较低,检测费昂贵,因此,常用量化指标——总有机挥发物浓度 (TVOC)表示。TVOC这个概念是由丹麦学者Lars Molhave于1986年首先提出的,借以评价室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水平。在VOC的沸点范围内,释放结果可按单- -成分单独表示,也可按全部有机化合物的总和(TVOC)来表示。
TVOC是人体神经系统对非特异性刺激的-种量化指标,对它的定义和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。一些研究人员指出,虽然TVOC不是一种有效的预测指标,但它对确定室内空气污染状况,从健康、舒适、节能和可持续发展角度改善室内污染源的控制是相当有效的。